1.比选条件
本崇文佳苑九-十二期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崇文佳苑九-十二期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崇文佳苑九-十二期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根据项目情况,编制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2.2采购范围:崇文佳苑九-十二期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
4、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及企业)失信企业目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或自行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杨航波,联系电话:13201506178。
2、文件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2月28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大厦7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发展集团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晨路泾河智谷B座10层
联系人:吴剑凯
电 话:029-34058666转81301
采购代理机构: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
联 系 人:杨航波
电 话:13201506178
电子邮箱:630213085@qq.com